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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 案例分析:
郑某(当时57岁),女,因“绝经两年、阴道出血数月”到某医院诊治。经妇科检查及B超检查等诊断为“子宫肥大、子宫肌腺症、慢性宫颈炎”。次日,住院医治在《手术同意书》中告知行“子宫切除术”。手术切开皮肤后,上级医师(科主任)手术时发现没有将“同时切除双侧子宫附件”内容明确告知 ,当即与患者丈夫口头沟通,征得其同意一并且除了双侧附件。出院后,患者丈夫写信给医院领导,说明术前没有告知,术中才征得患者丈夫同意行“双侧附件切除术”,并要求赔偿。未果遂诉至法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菱荞薇草(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11-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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