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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y医疗纠纷

y医疗纠纷 本人在2008年7月患宫颈癌后在北京肿瘤医院放疗治愈,2年后出现尿血,便血症状,到辽宁沈阳医科大一院检查,大夫建议做个全腹部CT,结果出来是;符合宫颈癌改变,盆腔淋巴结转移。这样的结果就是给我判了死刑 大夫说要给我继续放疗 我这样的身体以前放过疗,在放就会肠漏导致死亡。后来女儿叫我去北京在检查一下,我在北京的肿瘤医院又检查了一遍,结果是;盆腔未见肿大淋巴结。宫颈癌没有复发。  我想问问沈阳的医大医院有没有责任,可不可以让医大倍偿精神损失费合一切的检查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q5258……(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0-11-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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