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疑惑

关于夫妻财产协议的疑惑 老公婚前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写了他父母和他的名字,我想加上我的名字,但他父母不同意,所以我老公写了夫妻财产约定给我,内容主要是:我自愿将我所拥有的房屋(XX路XX号)产权与妻子XXX共有。如果以后万一离婚的话,我是否能得到1/6房产价值(包括房屋增值部分)的赔偿金?曾经咨询过差不多的问题,但是每个律师的回答不一样。有的律师说一定要加名字,离婚才能获得赔偿;也有的律师说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不需要公证,离婚也能获得1/6房屋价值的赔偿金。到底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WO5590(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30 09:56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