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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 去年我被“委托经营”以我的个人账户给他人获得贷款,一年过去,今年人家没打招呼就又以以前的手续贷上了,请问,合理吗?我该怎么解决?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大同小小雪(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0-11-30 09:30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1-30 09:54
您好,是不合法的,可以向银行出具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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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30 10:13
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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