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交的购房定金能否要回?
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交的购房定金能否要回? 我在2009年12月预订了一个预售的小商铺,交了1000元定金,当时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他们给了我一张付款的收据,上面注明是:“X区X楼X号铺位的定金”,并没有签订认购合同,没有其他约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又因合同的内容问题没有订立正式合同。
在网签合同时,还要签一个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因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的内容不平等,我没有签合同。
因为没有签成合同,我要求退还我的定金,但开发商不退,我打算上法院起诉,但是我对法律不太懂,
恳请各位热心人告诉我以下几个问题:
1. 我能要会我的定金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 我这种情况能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吗?
3.除了以上条款外,我还应该注意些其它什么问题?还有什么条款可以引用?
4.法庭陈述词怎么说?
请说详细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runj……(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0-11-29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