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完全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有效。”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你们的合同依法无效,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不仅要退还已收的全部房款,还应该依法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电话010-59626828
您好,是可以要回来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法不阿贵,闻言审听。言出添正气,笔动减冤情。有麻烦找我,电话13629436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