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公共花园场所
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公共花园场所 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今年上半年买的新房,属于小区房,二楼,交付时间为2015年10月。在房贷合同已经签订,并已经开始还款的情况下,接到开发商电话,说要把小区花园全部盖一层平台,平台之上做空中花园,平台之下全部建造为车库出售。这样,我的二楼房子如同了一楼。
在我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提起这种变更。合同里,并没有说明小区公共花园,场所的建造方式。但是现在开发商说这种变更已经审批下来了,所以要变更。
我的个人想法如下:
1,为什么房屋毛坯房都盖好的情况下,国土局还可以审批小区变更方案?
2,我2楼现在成了1楼,我花买2楼的钱买到1楼的房子,是不是不合理?而且我多花钱买,就多贷款了,这个多还的利息是不是也不合理?
3,本来我的房子客厅是落地窗,房间是飘窗。这样是不是安全系数降低了,连做防盗窗都要特别加强?费用是不是要增加?原来开发商还说做防盗窗要经物业审批,以免影响小区的市容。
4,原来我买房子就看重小区花园,那是有良好的居住环境。现在改为空中花园,以后一年四季日晒雨淋风吹的,那些盆景类的花草小树苗,能经受的了吗?如果要维护,谁去维护,什么程度才维护,哪来的维护资金可以长期这样支持?这样环境肯定不好了。如何补偿?
5,用我们业主的公摊面积盖车库出售,开发商赚钱,业主没有利益只有坏处。而且噪音和汽车尾气也污染了小区。
请问各位律师,我的想法是否正确?是否还有其他我未想到的方面?我该如何去维权?都从哪些方面去维权?请赐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uzhid……(广西-贺州)
提问时间:2014-08-15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