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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咨询!

劳动纠纷咨询! 我于2008年7月进入一北京筑名国企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并于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业绩。2010年4月,经理在开会时说最近公司内部有员工参与倒卖二手房的活动,要查处。后于4月底找我谈话,要求我主动离职,理由是我爱人自己开了一家装饰公司,曾在我们售楼处内谈过几次客户,我当即表示不能接受被开除,但因工作性质,我还有十余万的提成公司未给我,经理威胁我说如果我不主动离职,这部分提成就不给我了。后来我考虑一是能顺利拿到提成,二是如果不离职可能会遭报复,在跟经理谈过提成问题(已录音)后同意离职,但相关提成文件一直未看到。办理离职时我也问了做工资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与经理口径一致(这个未录音,但有与我一起被开除同事一起问的)。在离职后公司也按经理所说陆续发放我的提成,但直到11月25日发放10月份提成时,只给我结了相关提成的30%,在我寻问了做工资工作人员后被告之剩余的提成(约2万元)也不给我了,说是经理说的。后来跟我一起离职的同事跟经理确认后被告之确实如此。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走仲裁手续我能拿到剩余提成的可能性有多大?我手里的证据有:离职证明(有公章)、劳动合同、签约流程书(无公章,复印件)、当时跟经理谈话录音、每月工资邮件(由公司人力部发,系公司邮箱)、工牌复印件、财务人员发给我的客户交款名细表(财务个人邮箱)。
    另外我们那时经常加班,从来没按劳动法要求每周工作40个小时,但我手里没有考勤表,这种情况能否要到加班工资?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曦曦苒苒(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11-2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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