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租房子,物品非人为损坏的赔偿问题
租房子,物品非人为损坏的赔偿问题 租期是一年的房子,是二室一厅,但是房东因为自己的原因想提前解约,我就同意了。在交接房子的时候发现: 1、客厅的一个吊灯(应该是5年左右,比较普通的客厅灯)有部分损坏,具体的损坏是:等外壳是由4块玻璃组成,其中一块掉在地下损坏了(此事没事先跟房主说明),其他功能均正常,可以正常使用。 2、次卧在租房前,房东把次卧的空调搬走了,导致下雨时雨水从空调的口流进来,把墙面泡起皮了。由于是2人居住,次卧长期没人,之前没发现。搬家弄东西的时候才发现。现在房东让我们赔偿灯 以及墙面。。我想知道灯如何赔偿,我们想直接赔偿折损的费用。但是房东说要买新的,同时拆卸费用和安装费用均由我们出,请问这样合理么。墙面的问题我们是否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f00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8-06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