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房屋租赁现东西非人为损坏,属于质量问题,房东要求用押金赔偿

房屋租赁现东西非人为损坏,属于质量问题,房东要求用押金赔偿 你好,我租房时通过中介签的合同,中介找不到了,经过房东同意现要搬走,但是房东找人打扫卫生时发现座便器底座和人造石橱柜表面出现裂痕,我们协商时要求扣除押金1000元,之后我咨询店铺卖橱柜和座便器的,说是质量问题,之后我们又协商,但是房东一口咬定是我们损坏的,让我们赔偿1000元,我说给修一下,但是房东要求换新的或修的跟以前一模一样,协商不成功,合同上有一条写着,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她手里有我们的押金1800元,钥匙她已拿走,请问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能快速解决,合同是签的一年的,我住了9个月,经过房东同意我已搬走,如果提起诉讼,我还要赔偿违约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utang……(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4-29 09:4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