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小产权房,已经两年了,当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房子要拆迁,卖方的人以我是城镇户口,没有
小产权房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村民在拆迁前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等到拆迁的时候,面对极大的拆迁收益,又以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为由,即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房屋,起诉合同无效,从而侵占拆迁补偿款。如果这样的起诉被支持,这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更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所以在实践中,法院会考虑到当事人申请合同无效的原因,申请的具体情况,以及购房的期限加以裁决,越来越多的判例倾向于驳回申请合同无效的请求,自然拆迁款即归买房人所有,或者适当分配给卖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