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工厂移交后关于员工住房问题

工厂移交后关于员工住房问题 首先,这个问题是我帮父母提出的,我父母在贵州省贵定县盘江镇3610工厂工作已经退休,由于经营改制问题工厂已经重部队移交到中集集团当时签的合同是工厂生产区域全交接给中集集团,员工的生活区属于员工所有。虽着这几年的发展,地处于3610工厂的生活区,属于金海雪山景区另一个交通要道,有开发商就相应贵定县政府的号召开发3610厂生活区修建一个养老院,并且把改区域的住户统一的安排到新的谪居地,并与经济适用房形式修建。
问题来了 第一,谪居地还是建立在生活区是否构成违法
         第二, 政府每户补贴2万,其他的按照工人工龄每年660元,参与购房款,如果不购房的这些补贴全不发。是否有所规定660元补贴合理性?经济适用房价格每平方1300元最小面积90平方 等于是2个退休老工人加上补贴还要拿出5万元来购房 还要准备装修钱,对于一个濒临破产的单位和当地的收入可行性?
         第三,如果换是拆迁项目来说是不是应该有个1赔1.5的说法,就算是棚户区改造它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nyi0……(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4-08-04 13:3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