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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拍下女性隐私部位照片,不传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拍下女性隐私部位照片,不传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通过QQ等即时通信软件,与女性视频聊天,聊天过程中引诱对方拍下身体隐私部位照片。
未使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
得到图片后个人收藏,未传播。
假设拍摄图片数量较多
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anhu……(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8-04 11:08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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