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求助关于产权登记的问题
求助关于产权登记的问题 我是2013年11月份收的房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是这样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三项处理;
第三项约定:双方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期限为90日,自房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在该期限内因恶劣气候原因导致的延期;因执行国家及公用事业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政府指令、通告、要求等导致的延期;因市政配套设施接通延误或市政府规划变更导致的延期;其他非出卖方原因造成的延期等,双方另行约定。
我收房快一年了,开发商仍然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而且房子也没有通过综合验收。我的合同中没有关于赔偿方面的约定,所以我想想知道根据合同我有没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竹叶青520(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4-08-04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