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关于拆迁分套后产权的问题
关于拆迁分套后产权的问题 我家是1999年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补偿原产权人(房产证),安置原使用人(有正式户口),拆迁时可以要求分套安置,即分家,三本户口本(原产权人一本,二儿子一本,三儿子一本),分三套房产,一户一套。因为原来的房产面积较小,所以每户按照一个户口8平方米安置。费用由三户各自承担,安置后因房价上涨,原产权人反悔,要求收回多分得的两套房子的产权,并以市场上二手房的价格出售。至今房产证还是开发商的名字。我是二儿子,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0643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6-19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