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法律求助
法律求助 2010年10月30日晚22时许,我和我妻子(我跟妻子刚结婚95天)从朋友那里吃完饭回家,看到前面一起吃饭的两个朋友李和吴在被两个人殴打,我跑过去拉架,我把一个人抱住,这时候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冲出来7~8个人对我进行殴打,我被打倒前抱住一个人,跟他一起倒在地上,然后他被人拉了起来,那7~8个人对我的头部跟上身狠踢,这时我妻子也到了我的跟前,这7~8个人把我妻子拳打脚踢的打倒在地上,他们在打我妻子的时候我从地上站了起来,这些人又都对我拳脚相加,我奋力的用双手抵挡,可是,还是再一次的被打倒在地,然后这些人又对我妻子进行殴打。我又站了起来,站起来的时候我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想冲上去救我的妻子,还没等冲上去石头就被一个人给抢了下去,这时一个人向正在对我妻子进行殴打的众人大喊:“就打最胖的(我)跟戴帽子的(李)”。我朋友李就把帽子扔掉了,这些人就又冲着我过来,第三次把我打到在地。我倒地后又对我进行踢打,他们打我的时候我的另一个朋友(我们就是去他家吃的饭)张用身体护着我,张在用身体保护我的时候不知道被谁用脚把鼻梁骨踢折了,然后张喊了一句:“鼻子打出血了”。这些打人的就都跑了。然后我就用电话报警,在等警察来的时候听旁边围观群众说他们刚打完一架,我朋友张跟我说他认识那些人里的两个人,一个外号叫老四、一个叫小喜,过了十多分钟经常赶到,让我们去医院先治病。到医院诊断结果我妻子有外伤性脑部淤血、面部外伤,张鼻梁骨骨折,我面部外伤。
第二天上午对方(打人的一方)通过我朋友张跟我联系说见一面,我说那就到派出所门口见吧,见到对方以后,一个姓于的跟我说是场误会,问我能不能私了,我说看在张的面子上私了可以,但是必须把我妻子的医药费给报了,一共两千多块钱,我也不多要你的钱,于说那好,你等我电话吧,我们还一个住院的需要商量一下,下午两点多给我打来电话说,他那个受伤的朋友不愿意陪我妻子的医药费说他也受伤了,我说那行,走法律程序吧,我就到当地派出所立了案,办案民警称对方也报案了。我也没多问,我跟我朋友李做完笔录签完字就回家了,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派出所一个姓张的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到了以后又问了我一下经过,我就又说了一遍,说经过的时候警察张就问我:“你动没动手”,我说:“他们打我的时候我用手抵挡算动手吗?”,警察张说:“算”。我说:“那就算动手了吧”。然后警察张跟我说对方也有一个住院的,说是眉骨骨折,我问警察张对方几个人报案,张说两个,我说对方有7~8个人打我们,不可能就两个啊,警察张就说对方就两个人,其它的都是证人,我又说听现在旁边的人说他们在打我们之前刚在一个路边的烧烤店里打过一架你调查了吗,警察张说调查了没有,他也去那个烧烤店里调查了,说当时烧烤店里就四个人,烧烤店夫妇、还有两个邻居,当时他们在斗地主,我说不对呀,我朋友张的弟弟就在烧烤店里跟同学吃饭,怎么可能就四个人能,警察张就说是吗?然后他问我你想怎么解决,我说把我妻子的医药费报了就行,这个时候警察张接了一个电话跟我说有事就让我回去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警察张跟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一趟,我一到派出所警察张问我你妻子现在怎么样,我说还在住院能,前天说身体状况见好,准备下楼走走,可是走到楼梯口就晕倒了,也不敢出院,怕有什么突发情况,警察张就对我说对方(于某,绰号于二)已经出院现在要求做法鉴,能构成轻伤害,而且对方就指定是你打的,如果做了法鉴就是刑事案了,又跟我说看我不像一个惹事的人而且人也挺实在的他就把事给压了下来,希望我们双方私下调节一下。我说回家商量商量,在闲聊的时候我就问警察张,我说听说有一个叫小喜的你们找到了吗?警察张就说于二就是小喜,而且当着我的面给于二打了一个电话,内容是:“于二,你小名是不是叫小喜?”然后就对我说于二就是小喜,这时候我看看表,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就跟警察张说:“张警官没别的事我先走了”,警察张说你回去好好商量商量就算是给人跪下来磕头也不能让他做法鉴,否则你被判刑婚姻能不能保住都是一回事了。就离开了派出所。
我想问几个问题:
第一、我妻子的伤能不能构成轻伤害?
第二、对方眉骨骨折跟我有没有关系?
第三、警察张算不算诱供?有没有违反法律?
第四、我朋友张在录口供的时候说鼻梁骨骨折是自己碰的,不准备追究了。这样能
行吗?
第五、如果对方做法鉴,上升到刑事案件,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第六、警察是不是在袒护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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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04254……(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0-11-26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