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 老板押了十八天的工资 我现在做了3个月 想辞职老板不容许。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发放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协商不成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搜集证据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