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对方两人拿铁棍打我,我被打倒在地头部出血,拿起桌上的剪刀反击,轻伤一人,请问属于正当防卫吗?

对方两人拿铁棍打我,我被打倒在地头部出血,拿起桌上的剪刀反击,轻伤一人,请问属于正当防卫吗? 公司内部发生矛盾,对方叫我去他们家里边调解,对方家里有两名男性,在调解当中发生口角,互相撕扯,其中一名男性拿起沙发后的铁棍,直接向我打过来,随后另一名男子也去拿铁棍打我,把我打倒在地,我顺手拿起剪刀,进行防卫,至对方一名男性轻伤。我是轻微伤。对方要求私了赔偿10万。请问我属于正当防卫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感觉好委屈。请专家指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205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7-28 22:4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