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殴打时反击致对方骨折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有没有防卫过当,应付责任不?
被人殴打时反击致对方骨折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有没有防卫过当,应付责任不? 张某中午吃饭后《喝了酒了》跟随老板去公墓干活,刚干完的时候李某过来了,闲聊的时间李某和张某起了冲突;后来李某离开的时间动手打了张某一拳,张某鼻子当场流血。这时在场的人把李某拉走了,张某破口大骂李某,李某又折回来打张某,张某倒地,然后张某把李某也弄倒了 两人在一起厮打。后来检查后李某小腿骨骨折,说是属于轻伤,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请问张某是否属于故意伤害,是否是正当防卫,应付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浩帆888(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2-11-21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