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个人可否起诉物业公司占用公用面积
个人可否起诉物业公司占用公用面积 我在商场内购买的产权商铺,现在包括我的商铺在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铺处于闲置待租状态。在招租状况如此不景气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却将商场门厅在内的多处公用面积出租设立摊位。我现在不同意物业将公用面积出租,而且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我可否以个人名义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撤掉这些摊位?
同时,我认为物业公司出租的都是靠近商场门口客流量大的好位置,影响了里面位置相对不好的商铺的出租和经营,而且这个事情已经和物业公司协商了很长时间都未得到解决,作为业主我可否要求物业公司给以赔偿?又该提供什么样的具体证据?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s8000(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7-28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