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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关于房贷问题请各位律师发表下建议可否

关于房贷问题请各位律师发表下建议可否 男女谈恋爱婚前买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女方的,男方将工资钱打在女方卡里,并将这些钱作为还贷的钱打给女方,分手后这些钱可以全额要回来吗?女方马上就和别人结婚了,还说不还这些钱,请问可以要的回来么?假如可以要回来,请问主要收集证据是哪方面呢?
请问下,主要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证明是给她还了房贷,然后比较有效呢?我想请问下,那个房贷的钱是男方的工资取出来,然后再到银行取款机上面打到另外一张卡里面的,那张卡是女方的,是用来作为还贷用的,这样子的情况可以怎么证明这些钱是用于还贷的呢?可以详细说明不,意思就是怎么取证据? 请律师回复详细点可以么?他们已经分手,且女的跟另外一个男的结婚了,女方说那些钱一分钱都拿不到,可是明明全部是男方的钱全部用来还贷的啊,那些钱全部是在银行取款机上面打给女方卡里的。请问怎么做才能拿到那些给女方还贷的钱,差不多3万。哪位律师可以详解下?能具体分析下这种情况的取证过程和怎么才能拿到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jzgoo……(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4-07-28 15: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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