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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叶)提供房屋、场地储藏,应该如何判处罚金?
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叶)提供房屋、场地储藏,应该如何判处罚金? 夫妻一方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叶)提供房屋、场地储藏(共犯),应该如何判处罚金?对夫妻房产、财产有何影响?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王路亚(福建)
提问时间:2010-11-24 11:25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0-11-24 12:09
需根据涉案产品的金额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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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24 12:47
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从犯,但应按涉案金额定罪量刑,因是从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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