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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请问如果以公司强制加班和加班费支付不合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补偿金吗?

请问如果以公司强制加班和加班费支付不合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补偿金吗? 您好,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十多年了,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近公司经常加班,我因为个人原因偶尔不能加班,引起公司的不满,现在领导老是找茬想让我自动离职。我们公司的加班制度是:正常工作日晚上加班期间(18:00-24:00),扣除1小时晚间休息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8:00-17:30)月累计时间不超过20小时的部分,以倒休方式处理;月累计时间超过20小时的部分,以加班费的方式处理;这样的制度合法吗?加班费应该也不是按工资的1.5倍计算的。我如果以公司强制加班和加班费支付不合理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补偿金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yc26(北京)
提问时间:2014-07-17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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