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问题
拆迁补偿问题 律师:你好,请问我的户口在浙江湖州长兴,自己在家中是独生子女,我在杭州工作,并购置商品房一套(未用公积金贷款,用商业贷款),我老家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宅基地,现在要拆迁,按照,我和我爸,我妈每人享有60平米的拆迁安置用房,试问我07年结婚,老婆户籍:杭州建德,在杭州工作,户口原落在单位集体户口,未享受用实物分房或货币补贴,09年生有一女(已领独生子女证),户口跟着母亲!
问题补充: 注:我和老婆在杭州登的记,老婆的户口未迁到长兴,留在杭州,女儿跟着妈妈.
1.请问我老婆和女儿能否享受老家的60平米的安置,女儿能否算2人
2.如果不能,请问我能把老婆和女儿的户口迁回去吗,因为我们在外结婚,在外务工,当时户口没有迁是没有需要
3.如果不能迁,女儿出生户口跟着老婆,女儿能再转到我的户口下面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j8202……(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11-22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