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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问题

非本人签署购房合同的问题 想向您咨询下,我有亲戚,是中国公民,夫妻俩在澳大利亚工作,现在想买

国内的房子,但是没假期,两人又无法回国,想找个人代签购房合同,听售楼

部说,购房合同是谁签署的,以后产权证也只能做签署人的名字,到时候要想

把产权证做回自己名下,还得花钱过户。售楼部还建议,让对方做公证,但是

在国外,做公证要到大使馆,像堪培拉,或者悉尼,这些大城市才有大使馆,

挺不方便的,我听朋友说,让他们在当地找律师做一份委托书寄回来,委托别

人代签,日后等有假期的时候,回国来做房产证,就可以做回自己名下,而且

还不需要过户费,所以想咨询下,做委托书可行吗?委托书是否具

有法律效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签购房合同,日后做产权证的时候,能

做回到自己名下吗?需要交过户费否?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246075……(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0-11-21 18:29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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