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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子不到两周岁,7月6号中午吃饭时间自己跑到路边,被行驶而来的1辆3轮车车轮轧到右脚脚腕

我侄子不到两周岁,7月6号中午吃饭时间自己跑到路边,被行驶而来的1辆3轮车车轮轧到右脚脚腕 我侄子不到两周岁,7月6号中午吃饭时间自己跑到路边,被行驶而来的1辆3轮车车轮轧到右脚脚腕,脚腕骨折,加了钢板,脚面受伤,当时就送往医院,对方讲过花多少钱都要给孩子看病,当时也没报警,孩子在医院花了4万多,可能长大走路都会变形,还不能出院,对方花了1万多以后就不愿出钱,现在去立案可以吗?对方是不是应当赔偿医药费?并对孩子的腿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4-07-10 22: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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