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

关于劳动时间过长的问题 我朋友本来在大学读酒店管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实习期为一年,用人单位负责他的学费,并每月发750元的工资,如果他违约,将双倍赔偿违约金(学费的两倍金额),大学的毕业证估计也得不了了。我朋友过去之后,发现酒店每天工作时间为早六点二十持续到晚23点,每天都这么累,想不做了,但又怕违约,做起来工作又太累。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合不合理?我朋友如果选择不做了应不应该赔偿违约金?他现在最该做的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cdh35……(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11-20 14:5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