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工程纠纷咨询
工程纠纷咨询 我方于98年修了一道河堤工程护坡,合同造价约130万元,合同甲方为该村居委会,我们完成合同工程量的约70%后,因村委会资金不活停工,按工程合同节点的50%和80%付款,甲方应至少付给我们50%工程量的工程款,但直至现在没有一个结论性的说法。2004年,我方协同甲方(当时的村领导班子和修建时的领导成员)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了验收并签字。期间甲方零星的支付了约30多万的工程款,所完成工程量的余款因为村领导班子的换届流动,一直推诿扯皮没有说法。现在我们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请问我们的工程纠纷如果起诉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rcf52……(湖南-张家界)
提问时间:2010-11-19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