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欠别人的钱,别人扣我的身份证合法吗?
我欠别人的钱,别人扣我的身份证合法吗? 2008年3月在某电子厂上班,交了100元厂服压金,6月厂里放了二十几天假,我就离开了自动离职,公司给我交了4个月保险,后来我去交厂服要压金,厂里竟然说我欠厂里钱.把我的身份证扣了,要我交了钱再给身份证.说是我最后一个月没有上班,但厂里给我交了社保,要我把社保的钱交了才给身份证,但我最后一个月没领工资,认为他应该差我的钱.后来110来了,说是我把钱给厂里了,他们才给身份证是对的,我要是不给,他们有权扣身份证.这我就不明白了,国家不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我认为即使我差他们的钱,他们也不应该扣我的身份证,谁差谁的钱由劳动部门来评判.但110民警却认为我差他们的钱,非要我把钱给他们了,他们才给身份证.不然就把身份证扣在那里.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anju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3-12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