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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务农的农民车祸伤害赔偿问题?

城郊务农的农民车祸伤害赔偿问题? 法庭上伤者在黄务镇的农村务农,2009年11月发生事故.2010年八月诉讼.请问: 1.赔偿标准按09年的人均收入确定.还是08年的.还是分别计算 2.按农民的人均还是城镇人口收入计算.这边的死亡是按城镇人口计算的.这种伤害按什么标准? 3.护理是由伤者的妻子,也是农民,请问护理费按法定的24?还是也按农民收入. 4.医生开假条九个月,被告不服,只认可100天,申请鉴定了.结果是四个月,那这笔鉴定费由谁承担. 5原告起诉要求赔偿26000,诉讼费230 ,如果法院判13000,诉讼费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u2339(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11-17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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