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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店铺因安全隐患导致人身损害

店铺因安全隐患导致人身损害 本人母亲于6月22日,途经一间饮食店,被该店一根2米多长的雨棚铁管,掉下击中头部,肿起一个血泡,当时感到头昏头痛,后自行到医院进行检查诊治,并报警立案,医院初步检查母亲尚无大碍,详细结果还需要等待CT照片结果分析,饮食店负责人目前已支付医院检查费用。
我方希望由此产生一切医疗费用均由饮食店承担。
由于母亲仍在康复期,要求对方支付营养费500元。

本人在此诚心咨询各位大律师,烦请指点一二:
母亲头部一直没任何病史,如何合理要求饮食店对今后母亲头部出现不适去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ryall(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6-23 13: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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