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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房产继承与公证问题
房产继承与公证问题 父母的房子,现母亲去世,父亲将自己分额的产权赠与二名儿子。其中一名儿子与其妻子离异,另一名有配偶的情况下,办理继承手续时,请问儿媳要到场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多罗(广东)
提问时间:2010-11-16 12:3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小学徒
2010-11-17 13:45
如只是赠送给其子,那配偶不需要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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