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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09年10月31号行人与摩托车相撞,行人(我)住院治疗医药费2400元。11月15号经交警管理部门经调解无效判决摩托车主赔偿行人2400元。摩托车主以“不用住院,门诊看看就行了,不会死人的。”为由拒不付款,经我多次催讨分文不付。去人民法院询问,法院说很忙,案子排不进去。请问:交通判决书为不为过期?一年后摩托车主是不是可以不赔了?我该如何去催要赔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kU73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11-14 10: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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