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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A公司销毁同批号全部产品是否合法

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A公司销毁同批号全部产品是否合法 M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7日的改正期限届满后,于2013年6月25日再抽查“宝宝乐”同批号产品,仍发现有磁性黑褐色微小粒子出现,遂于2013年6月28日依据2013年6月19日修正后《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A公司作出30万
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并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2月6日颁布的《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回收销毁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A公司立即将“宝宝乐”同批号产品全部下架,并在1个月内回收和销毁该批号产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38859……(北京)
提问时间:2014-06-1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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