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二手房公证交易遗留问题
二手房公证交易遗留问题 我的二手房(不到五年交易)去年出售时,买方声称是要给儿子卖的,但他现在不在当地,没法来办理手续,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来办理过户,并提出去做交易委托公证(后来知道对方是炒房人),并通过中介和买方签定了买卖合同,做了公证。因本人出售时是说税费各付的,对方留了4万元作为尾数,说是过户时交完税费后再结清。当时中介按去年的房价计算,我需要付25000元左右的税费,但今年结算时按现在的房价计算税费,我付了39500元左右,请问这中间的差价我应该付吗?另外我的房产卖出时是白坯的,今年交易时房子已装修好,房价的平估高低和有没有装修有多大关系?我应该怎么要回我多出的这些税费?请各位律师帮忙分折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hanb……(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4-06-10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