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申请赔偿是否合理 合法
申请赔偿是否合理 合法 我们单位(A)和另一家单位(B),是同一套领导班子,我是从事销售工作的,两家公司销售工作也是统一管理的,我主要是负责B公司的销售工作,但劳动关系属于A公司, 工资和劳动合同都是同A公司签订。今年,B公司由于其它原因要解散了,解散后公司希望我继续在销售部门工作,负责A公司的销售. 期间, 我同公司人事沟通过, 如果我不满意公司给我安排的新销售工作, 我希望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并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尝.公司人事给我回复是, 由于我的工作性质(即销售工作)没发生变化, 工资没变的情况下,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请问,公司这种解释是否合理? 如果我提出补尝,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tot(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6-04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