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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跑的认定及赔偿

交通肇事逃跑的认定及赔偿 我哥(车主)于28日与我弟(司机)驾驶货车至山东路线与一黄色自卸追尾,对方车辆当场逃跑,我方展开侦察。对方于四日后车主带司机与车辆到交警队投案,并交3万费用后回家,现事故认定未出来,这种情况是否可认定为交通逃役?是否负全部责任?民事赔偿都有哪些部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fV6095(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11-10 05: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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