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办理交接手续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该如何具体举证最有效?
一般而言,一家公司不太可能因为一个员工的不辞而别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
如果确实给你们造成了损失,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
1、公司产生损失的事实,比如因为该员工不移交导致增值税发票过期未认证抵扣,或未及时报税被税务机关处罚等事实;
2、该损失是由于该员工不辞而别造成的,即要证明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
3、该员工不辞而别不属于法定的员工可以不辞而别的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违法在先,等等。
给公司造成哪些具体损失,需要证据证明。
因为财务不移交,导致公司的直接损失,证据可以是多种形式的,比如书证、人证等等。
如何举证,关键是看其行为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造成了多少损失,这就是你方要证明的内容。
可来电联系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建议公司考虑聘请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找能证明他的行为造成公司损失,造成了什么损失,造成了多少损失的证据
建议贵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以减少经营、用人过程中的风险
已回复过,关键看损失是否由该员工造成以及损失的数额的证据。建议委托律师操作或进一步咨询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