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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关于共同财产和借条的问题。

关于共同财产和借条的问题。 我和我丈夫结婚一年多。期间我们感情不和,吵架、打架不断。现在我起诉离婚。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现在居住的一套住房是他婚前按揭买的。我们共同还款一年多。 为了维护我的利益。几年7月份的时候,我们吵架后,我要求他写一个五十万的借条给我。最后,他写了借条但借款时间写成我们经人介绍相识的日子。 请问各位律师,我能主张该房产多少份额? 他给我写的欠条我能要到钱吗?法院是不是一定会要求我举证,曾经给付过他五十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OS7445(北京)
提问时间:2010-11-0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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