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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问题

离婚房贷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07年两人共同通过商业贷款在北京购买一期房,房子于09年5月份下来,但由于两人感情不和,于09年8月份协议离婚,房子协议给了女方,房贷由女方支付,但由于房本到现在都没有办下来,房子产权变更及银行贷款尚未变更,请问如果房本下来的时候直接把贷款及产权改成女方后,我现在再次购房的话是否属于首次购房?用公积金和商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一样的吗?此外我变更产权及贷款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ursui……(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0-11-07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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