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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群殴,刀具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和故意伤人?

群殴,刀具伤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和故意伤人? 在KTV两人因为跳舞时发生冲突而叫了多人引起群殴,其中一方使用了刀具,另一方没有。使用刀具的一方有捅到人且那人是两主要人之一(这应该构成重伤了吧),这构成了故意伤人罪了?属不属于共同犯罪呢?如果是共同犯罪,那引起冲突的人算是主犯吗?法律会如何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haele……(上海)
提问时间:2009-03-04 15:2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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