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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关于新劳动法辞退员工应该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2012年2月入厂,入厂时签了一年劳动合同之后就没有再签过,2014年4月18号上午和主管争吵工作岗位问题被口头辞退叫我下午来结算工资。
请问:这算不算是无故辞退?厂方从我入厂到现在都没有提过购买社保的要求也没有帮我买社保,我可以要求厂方给予何种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775……(广东)
提问时间:2014-05-1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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