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有关在国外上班每月工资被扣30%提前回国不归还的问题
有关在国外上班每月工资被扣30%提前回国不归还的问题 我现在在安哥拉的一家中国公司上班,此公司的总部是在安哥拉注册的,当初招聘我进入公司的分公司是在国内注册的,签的合同期是两年,前期的机票签证等费用共计2464美圆是在我的工资里扣除了的,不满两年合同期就不返还,这是公司为了规避风险的考虑,以免员工过来后不能适应这边环境就立即回国造成公司损失。这点不管是否合法,至少合理。
但过来以后公司颁布了一个制度,每个月的工资要扣30%到年底才发放,如果期间主动辞职或被开除这30%就不发放了,之前的合同里没有写到这个,我也认为这个制度并不合法.现在公司走了很多同事都被扣下了这百分之三十的钱,我现在也辞职准备回国了,但我并不认为这个钱是扣得合理合法的,所以现在想请求各位律师的援助,能够给我一个法律依据来和公司评理。
另外公司制度里还写入了提成奖的发放,但公司也没按照制度发放,只是按照制度在扣钱.这个钱我能够拿到吗?大概有2000多美金左右。
如果公司坚持不发,我回国内后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此事?另外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和文件来证明公司的不合法行为?我才大学毕业出门在外挣点钱不容易,诚挚地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milyx……(海外-非洲)
提问时间:2009-03-03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