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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买房定金法律问题

急!求助买房定金法律问题 本人前段时间看上了一套房,销楼小姐推荐后很喜欢,就现场交了200元临时定金。售楼小姐说她给的折扣是92折,如果我在临时定金到期前能找到关系再优惠的话,可以按优惠价给。最终到临定到期还没能找人拿到更低折扣,刚到到期时我出差,售楼小姐又催得急,我就叫我爸去帮交了1万元的定金,等我出差回来再签认购协议书,地产商只是打了个收据给我爸。 
今天出差回来,我去办相关手续,售楼小姐突然说她的权限只能给到了95折,我非常的气愤,不能因为我交了定金就可以就地起价呀!而售楼小姐说定金交了就不能退!我更是气愤!! 
所以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我爸以我名义交了1万元的定金,但当时没有签认购协议书。一般的流程是交定金的同时签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书上写明折扣与总房款,如果7天内不补完首付的话,将违约,不退定金。但我爸和我都没有协定认购协议书,对方也只是打了个盖有开发商的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按理说我没签协议就不存在违约,但还是要咨询清楚一些。我是否能拿回我的1万元定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拿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小飞儿8(广西-梧州)
提问时间:2009-03-03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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