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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现工作2年后离职,单位应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现工作2年后离职,单位应怎样赔偿? 用人单位在2年前与我达成口头协议:
1、工作在这缴纳押金800元,2年后退还。
2、2年后给予缴纳社会保险,2年内不管。
3、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至今年3月份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4月份时因与老板发生口角其叫我离职,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因为我的社会保险是去年10月份自己办的个人灵活就业,今年3月份刚转到公司,4月份就不干了,去劳动部门,他们说保险只能补缴到去年10月份,但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的保险我都个人缴纳完了,这样的话应该怎么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ante……(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4-05-09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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