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过户纠纷
房产过户纠纷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过了,卖方没有解决问题,说解决不了了。在书写合同里也没写上违约责任,心里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事情就一直拖到2013年,卖方快递给我一份合同解除书,一月内不回复,合同就自动解除。没办法就把余款给了卖方,双方签了一个合同,房子出现任何变故都与他无关,并且配合过户,房产证等手续由我们保管,但过户费要我们全部承担。去问了一下,说如果有原始发票,就是评估价减去卖方发票价的30%,如果没有发票就是评估价全额的30%,我问卖方,他说是时间太长,找不到原始发票了。那如果按照50万的评估,过户费要15万???太吓人了吧,真的假的?手里也没那多钱,我该怎么办?就怕房子万一哪天开发了,卖方再反悔怎么办,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萍1982……(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05-07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