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国家补助残疾人的耕地现任村支书有没有权利收回
国家补助残疾人的耕地现任村支书有没有权利收回 我父亲生前在巴彦县兴隆镇永和村,有个人耕地12亩,其中3亩为个人口粮田,另外9亩是村里因为给我父亲(残疾人)下的义务工补助的。现在我父亲去世了,现任的大队支书要求收回当年补助给我父亲的土地,理由是人没了 就不需要补助了。可当时国家分地的时候说的是30年不变,请问他是否有收回土地的权利和解决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536442……(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4-05-0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