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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本人女方,于2013年5月20日同男方登记结婚。但是领证之后,男女双方及其父母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就相关事宜发生了巨大的争执,因男方态度极其恶劣,不予和解,导致婚礼已无法举行(我方已支付了3000元的订金且无法追回,同时联系好了婚庆乐队、车队和酒店)。事情发生后,中间介绍人进行调解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男方提出让我归还领证后他送给我的价值6000元的首饰,这让我无法接受。2013年9月,双方就此事大吵一架,男方更是将我推倒在大街上,自那之后,双方至今未联系。
请问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能否达到离婚的目的?我的经济和名誉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然后突然换一……(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4-05-0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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