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商场生意不好,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

商场生意不好,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 本人于今年年初交几万的进场费和3个月的房租押金进入一家新开的商场做生意,不料商场无人气,每月都赔钱,起初商场无任何提高人气的措施,后迫于在众档口的强烈要求下商场做过两次小型活动,但是依然无人气,于是现在我不想再该商场做了,昨天到了交房租的时候,我没有交租,商场已经将我的档口停电了,请问如果我现在退出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和押金?当时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说,如果档主逾期10天不交房租,商场有权无条件回收档口,请问这样的约定具备法律效应吗?另外,我们交的进场费,押金以及后面每月交的房租商场都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进场费和押金还开具了收据,房租连收据都没开,要求他们给开发票,他们就找理由拒绝或者说就得让我们多交钱,这样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z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5-04 11:43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