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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生意不好,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

商场生意不好,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 本人于今年年初交几万的进场费和3个月的房租押金进入一家新开的商场做生意,不料商场无人气,每月都赔钱,起初商场无任何提高人气的措施,后迫于在众档口的强烈要求下商场做过两次小型活动,但是依然无人气,于是现在我不想再该商场做了,昨天到了交房租的时候,我没有交租,商场已经将我的档口停电了,请问如果我现在退出可否要求商场退还进场费和押金?当时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有约定说,如果档主逾期10天不交房租,商场有权无条件回收档口,请问这样的约定具备法律效应吗?另外,我们交的进场费,押金以及后面每月交的房租商场都没有给我们开具发票,进场费和押金还开具了收据,房租连收据都没开,要求他们给开发票,他们就找理由拒绝或者说就得让我们多交钱,这样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raze(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05-04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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