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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今年4月份我买了一个二手农用拖拉机,8月份我大修了以后测试这个拖拉机去翻地。我翻了大概3亩地。这时候邻乡的土地管理站的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来我说:你干什么?这个土地的地界还没有解决,你翻地不行,所以我们没收你的拖拉机,解决地界以后我们返还你的拖拉机。我等了40天,他们还没有解决。一天我去了他们的单位要求返还给我拖拉机,但是他们说:你先交5千元押金,然后拿走拖拉机。我愤怒说:我为什么交5千元押金?现在快3个月了他们还没有返还给我拖拉机。我怎么办?拖拉机的损失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吗?要不然反映上级机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pm867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0-10-31 23: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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